2014年株洲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微调(转载)
3月18日,株洲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出台,公办普通高中不能跨区招生,继续实施指标生、对口直升生、特招生和特长生和自主招生。
有三个变化值得考生和家长关注:自主招生学校由去年的5所增加到6所;对公费特招生要求更加严格,规定城区市二中、南方中学特招生录取时学业成绩不能出现D(含 D)以下等第;民办高中不具备“四独立”办学条件、办学水平评估中整改不合格学校,今年规定不得申报和审批招生计划。
公费特招生门槛提高,比例下调
城区普通高中实施公费指标生分配办法招生。城区省示范及市示范普通高中公费招生计划的30%指标分配到城区初中学校。指标生录取后不再参加其他高中学校录取,未达到指标生录取要求的学生,则按志愿参加常规录取。
对薄弱初中学校实施托管扶持办学的高中学校实行对口直升生招生。株洲市二中托管的云田中学、南方中学托管的淞南中学,在其公费招生计划中划出托管学校毕业人数的5%,作为托管学校的对口直升生指标。
今年公费特招生要求更加严格,规定城区市二中、南方中学特招生录取时学业成绩不能出现D(含D)以下等第,其他高中学校特招生录取时学业成绩不能出现E(含E)以下等第,而去年只要求学业成绩不能出现E(含E)以下等第。除此之外,今年规定特招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年学校招生总计划的10%,而去年是15%,且特招生正式录取之后不再参与常规录取,也不得改录民办学校。特长生参与常规录取,其学业成绩最低等第中的一个学科可提升一个等次。
市十八中成为“自招”校,二批录取
今年自主招生的学校为市二中、南方中学、市八中、市十八中、醴陵一中、攸县一中,新增市十八中。新列入自主招生学校的市十八中今年只在第二批次招生,而去年该校可同时在第二批和第三批招生。
市二中、南方中学、市八中各自主招收创新型人才培养对象30名,需提供创新素养方面成绩;市十八中自主招收美术人才培养对象30名,需提供美术素养方面成绩。
和去年相比,今年对自主招生规定更加细化,如规定自主招生的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通过自主招生录取依然得参加中考,且正式录取后,不再参与后续任何形式录取,不得改录民办学校。
市二中、南方中学常规录取不能有“C”
凡未被自主招生、公费指标生、对口直升生和特招生等招生方式录取的学生,可参加常规录取。依据是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等第排序由高到低录取;若等第相同,再按分数(即语数外总分)高低甄别录取。
此录取方式基本要求分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普通高中招生时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能少于1个A,考生“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不能为C;市二中、南方中学录取成绩不能出现C(含C)以下等第,其他省示范普通高中录取成绩不能出现D(含D)以下等第,市示范普通高中录取成绩不能出现E(含E)以下等第。
未达到基本要求的学生,不能参加等第排序录取。符合基本要求的学生,学业成绩以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5个学科分A、B、C、D、E五个等第,录取时按志愿要求择优录取。择优排名的先后顺序是:出现较差等第或较差等第较多的学生排名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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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关注填志愿、录取时间
城区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可登录株洲教育网点击“株洲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填报时间:6月1日早上8:00起,至6月10日下午6:00止。值得注意的是,城区志愿学校分民办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职业学校三类,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三类学校志愿,分批次录取。前一批次已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录取。
提前批:7月7日,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第一批:7月8日-10日,省示范高中二中、南方中学同时录取。
第二批:7月12日-14日,省示范高中一中、四中、八中、十三中、九方中学以及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市十八中同时录取。
第三批:7月16日- 18日,市示范高中三中录取。
补录:7月20日,民办学校补录。
http://news.ikanchai.com/2023/0721/5522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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