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y768653 发表于 2024-10-16 05:49:59

临清市南关村委书记闫月波一桩涉嫌无德的调查

临清市南关村委书记闫月波一桩涉嫌无德的调查
  
  2003年8月下旬的一天,闫月波委托同届同学金某调查关于部队驻临通讯站的情况,并争取把借用的土地要回,之前南关村先后三届寻找通讯站撤走后的去向,十余年来未果。闫的条件是办成后给金所在的单位一小部分酬谢金,金的前提是南关村委必须如实地把所知道的事实如实提供;闫基于当时村里资金困难,请求先期活动费用暂时由金所在的单位出。而金所在单位是自理费用,于是先期在济南活动的费用就由自己愿意受理这个调查的吴德福预垫了10000元,调查期间,王某又花费千余元,金花费千余元。就是说这个调查实质上是金、王、吴开展的。闫承诺无论结局如何,村委会负责报销费用。
  
  在济南调查开始的前15天的花费,完全是由金方调查小组出资的。调查前,南关村委书记闫月波只提供了一些口头情况,并无任何实质材料。而调查小组在济南得到的情况是:1.南关村过去早已承认了是通讯站的邻居,并且有村委会的签章。2.村委会老书记回忆起了症结所在,承认是当年他盖的章。3.出现村委会的签章,是闫始终没有提供的,也是他所不知道的内情,应负最大的责任。4.当初如果闫告知村委会已经在多年前给驻军签章的事情,调查小组也不会受理调查事项。5.委托调查时,闫一再强调是借用,而非征地。事实上也不是征地。于是,在调查结果面前,闫改变了策略,而转向了南关村委会应该是第一租赁单位的要求。闫也口头保证,与调查小组的关系和结果不变。自此,又进入了下一步的调查和磋商。
  
  后来,不知闫出于何种目的,抛开了调查小组,而直接接触起部队首长,从道义上讲,这本身就是一种无德行为。但是调查小组鉴于他与金的同学关系,没有计较,也没再考虑什么回报问题。于是2004年南关村与部队达成协议,部队把过去驻军的院落租赁给了南关村。从实际情况看,这已经是难得的一种结果,闫当时也承认并且高兴接受这个事实。但是,闫的无德行为除表现在抛开调查小组和省政府、新华社分社、民政厅等关系外,还无赖地只给报销了5000元,调查组不下100次地讨要,其余再也没偿还。2007年春末,吴德福年仅40岁露头,撇下孤儿寡母而夭折,而吴垫的调查费用,至今闫没偿还。如此德性,何为做人?如此行为,何谈文明?
  
  在中央强调文化建设、文明建设的今天,临清竟然有这么一个村委会书记,岂非临清人民的颜面之悲?而闫花天酒地的时候,是否考虑到那孤儿寡母的困境?道德啊,何时让这种人回归?截止至2008年1月25日,吴、金、王所预垫的费用的大部分仍未解决,讲道德、讲良知的人们拭目以观,对这种无德行为的醒悟如何,我们将继续追踪......
  
  2008.01.25.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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